第一卷 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第一章 商品

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

  •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统治地位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

  •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

  • 每一种有用物,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 每一种这样的物都是许多属性的总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

  • 商品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于被计量的物的性质不同,部分是由于约定俗成。

  •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这种有用性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体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

  • 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它们的量的规定性为前提,如一打铁,一码布,一吨铁等等。

  • 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者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 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互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

  • 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有内在的交换价值。 —-尼·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第6页

  • 物的价值正好和它会换来的东西相等。 —-巴特勒

  • 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

  • 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

  • 不管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如何。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表示:一定量的商品A等于若干量的商品B,如:1吨A=x匹B。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两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

  • 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要化成一种共同的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者其他的天然属性。

  • 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

  • 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 —-老巴尔本

  •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